当前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已经在神州大地开花结果,“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”成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内容之一,与此同时,“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”也在如火如荼的开展中。
不能否认,改革开放三十年来,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推进,各项事业在高歌猛进的同时,我们的公民道德素质存在滑坡的现象或问题是不争的事实。公民道德素质未能与中国社会发展同步提升,原因在哪里,如何去改善,如何去构建?等等,这需要我们去思考,并找到解决方案。因为公民道德素质的好坏不光影响着国民形象、当事人(物)利益,而且还会形成内耗,增加社会运行成本,甚至是影响和破坏国民凝聚力。
可以预见,“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”将在今后成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在全国开展。通过开展好公民道德建设活动,树立窗口形象,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公民道德建设互为驱动,实现双赢,全市人民共同享受美丽幸福中国梦。
如何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?个人以为应该从重塑社会道德评判体系入手,因为制度是根本,有了制度才会形成好的机制、才会良性运转。当前,社会道德滑坡正是因为我们的社会道德评判体系出了问题,拘泥于形式,拗之于人情,成为应付之作、谄媚之作。只有坚持群众路线,坚持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通过公平公正公开三原则,切实将具备优秀道德品质、经得起时代考验的人员展示到公众面前,实施道德模范评选倒查机制,凡被推举为优秀模范道德人物的,一旦发现存在污点行为,取消荣誉。追其根本,还是要本着对社会负责、对人民负责、对历史负责的态度,实事求是的做好公民道德建设评判体系,让“好人”放光彩,让不讲道德的人受到良心的谴责和社会的挤压。